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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三十二届(2023)啤酒学术交流会”论文的通知
时间:2023年8月14日内容来源: 广东省酒协秘书处 浏览量:3357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便于学术的交流与研讨,拓展学术交流的成果,啤酒分会自上世纪 1992 年以来,每年组织举办一届啤酒学术交流会,“第三十二届(2023)啤酒学术交流会 ”拟定于 11 月 召开(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现将征集论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的征集与截稿日期

1、论文的截稿日期为 10 15 日(逾期不收);

2、论文要理论联系实际,是创新科技成果的总结与提升,有推广应用价值,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中图表要有编号,参考文献要注明来源;

3、论文要标明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第一作者要附作者简介和近照一张(证件 照或生活照均可),正文之前要有内容提要(200 字以内)和关键词(34 个);

4、每位作者只能递交一篇论文(包括与他人共同署名合写的论文在内);

5、为让更多的作者能有在大会发表论文的机会,请企业对送交的论文进行初审 和筛选,去粗取精,每家企业送交的论文只限 2 篇,大型企业请勿超过 3 篇;

6、论文要求文字简练,掌握在 3000 字以内。文稿书版要用电脑打印成一式 19 份(每位评委 1 份),并制成电子演示版(POWERPOINT)及书版(WORD WPS),连同 论文登记表(见附件 1)于截稿日期  1110   前发送电子版到协会秘书处,(电子邮箱:gdjy@163.com)以便在大会发表论文时演示及会后出版论文专辑之用。

二、论文的发表与评审

1、送交的论文需由作者本人到会发表,并当场解答代表的提问。如作者未能出席会议,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发表论文的机会;

2、在大会发表的论文,将由资深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获奖 论文的作者,将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

3、如是2人以上集体创作的论文,作者署名请勿超过3人;

4、成果展示:为便于交流科技成果,如需展示实物、样品、模型、图表等,请 于 10 15 日前与秘书处联系。三、论文专辑

为便于学术的交流与研讨,拓展学术交流的成果,在大会发表的论文和相关企业 的技术讲座资料,将编印成“第三十二届(2023)啤酒学术交流会论文集 ”,每位作者和参会代表都将获赠“论文集 ”一册。


附件:第三十二届(2023)啤酒学术交流会论文登记表

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啤酒分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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