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11日,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西安组织召开了《啤酒酿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审会议。来自啤酒企业、职业院校的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汇报,对标准初审稿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根据专家建议,秘书处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啤酒酿造工(征求意见稿)》。各相关单位点击以下链接地址查看标准文本,如有建议可直接在链接中反馈,意见征集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
链接地址:
http://zybz.cettic.gov.cn/questionSurvey/questionSurveyAction!toQuestion.do?dto.cms001=881
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1、申报等级由原来的五级修改为三级,修改后最高申报等级为三级/高级工。
2、普通受教育程度由“高中毕业”修改为“初中毕业”。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明确相关工总、职业和专业。
4、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更新了职业功能等相关内容,淘汰落后技术等。如将“过程控制”职业功能中的分析检验工作内容,修改为“质量检验”;将“灭菌”功能内容与“灌装”功能内容合并等。
5、对标准文本中的措辞进行修改,删除“是否”、“正确”等描述不准确词汇,明确技能要求关键点,完善相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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